子公司如何变成合营企业?
合营,其实是外商投资企业的一种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出资在中国设立,由中国投资者与外国投资者共同经营的企业。 “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必备特征。缺少任何一项,就不可能构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根据上述条款,要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中国法人身份的自然人作为股东(或合伙企业);
2.一个以上外国自然人或外国公司作为股东(或合伙企业)。 对于外国投资者的资格,法律没有限制。无论是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都可以成为中外合资经营的投资者。只是对于某些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需要符合一定的准入条件,取得商务部门的批准。
3.具有明确的经营范围;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设备。 对于生产型的外资企业,其厂房等设备应当具备;对于服务型企业,其经营场所和相应设施应当具备。 成立一家合营企业还需要具备一些具体的程序性条件,比如: (1)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介绍、市场预测和投资规模与资金筹措方案。
(2)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3)提交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到位证明。
(4)提交董事会成员、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成员任职证明。
(5)提供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相关会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