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为什么重号多?
先引用一个百度百科的内容:“双色球”中6个红球号码或“3D”直选复式中奖者,均为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与中央数字电视游戏的合作伙伴,除领奖资金外,还同时获得20万元人民币的奖金; “七乐彩”直选投注中6个红球号和1个蓝球号的中奖者,可同时得到740 万元的奖金;“超级大乐透”中5+2(前区5个号码后区2个号码)或者5+1(前区5个号码后区1个号码)的中奖者,可同时得到1000万元奖金…… 以上仅仅是购买彩票中大奖后可以得到的钱的“保底”金额,这些奖金都是由政府出资补助的。而如果中了特别巨大的奖,如“超级大乐透”一等奖,单注最高限额可达1.8亿元。而这一切都是免费的! 而买彩票本身也就是花2元钱买1注号码,或者花200元买1组号码,不管是否中奖都不再另外支付费用了。这样看来,似乎买彩票中大奖真的只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完全免费。 但事实真是如此吗? 其实也不尽然。
首先,创建一套数值计算方案并利用计算机进行运算,这个过程就需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如果算上维护和升级成本就更高。比如我国发行的彩票种类很多,有双色球、福彩3D、快乐8、排三排五等等,要一一开发出计算软件并保证其运行,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虽然这些计算软件的最终代码都是公开的,但软件开发的人力物力仍然不可谓不昂贵。
其次,一旦计算出现错误,导致某期开出的所有号码都命中,那么此前所购买的每一注彩票都将失效,而且也无法追回损失。所以,购彩者不但不能从彩票公司免费获得任何服务,反而还要承担计算失误的可能性,以及由此带来的财产损失。也就是说,无论彩票公司还是数字式彩票机均收取了一定的费用,只不过这种收费非常隐蔽且难以被消费者察觉而已。 既然数字式彩票并不像大多数人所想的那样完全公平、公正而又透明,那么它究竟是否符合“无偿提供公共产品”这一最基本的公共福利性质呢?这个问题的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当然,我们并不能以此为由否认数字式彩票的存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