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价怎么看?
1.市场定价法 采用市盈率确定新股的发行价格,是目前国内企业股票发行定价的基本方法之一,也是目前大多数上市公司定价的依据和方法。按照这种方法,公司IPO的价格由投资银行、公司管理层及证监会协商后确定,但最终的定价权还是掌握在投行手里。
具体而言,一般根据行业的平均市盈率和拟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进行计算即可得出结论。比如中信证券2006年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其发行底价为14.85元/股(后实际价格为17.28元),是按行业加权平均静态市盈率19倍确定的;民生银行的招股说明书则称,每股收益2.25元的发行底价是按14倍的动态PE确定的。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国内股市牛熊交替频繁,同一行业公司的业绩起伏也较大,所以上述方法的参考意义不大了。以招行的历史股价为例,在1996年上市后的一段时间内,该股的发行价一直高于市价;但在2005年至2007年时,招行股价低于发行价的时间却长达数年之久。因此,用此方法一概而论已经不合适了。
对于新股发行的估值水平,证监会有相应的规定。其中,主板(含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的市盈率原则上不超过23倍;科创板拟上市公司市盈率原则上不低于13倍且不高于50倍。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新股发行定价越来越市场化,但是,最终结果仍然需要核准制下监管部门的首肯。而且,为了体现公平原则,监管部门会对同板块的新股定价一视同仁。因此,如果某板块的热门个股涨幅巨大时,主管部门很可能会对同板块的次新股实施“限价”措施。 如2006年末到2007年初,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巨无霸”新股上市,严重透支了后市预期,导致中小创的股价出现大幅回调,于是,从2月9日起,证监会就暂停审核沪市的新股申购申请(深交所的小盘股不受影响)。直到当年年底,两市才恢复新股发行审核工作。
2.询价发售方式 新股定价的市场化改革一直是业界讨论的重点议题,而2014年沪深交易所推出的新三板做市商交易机制无疑是其中的重要一步棋。通过这种方式,在新股发行中引入市场因素,由投资者自主报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方式被正式推广开来。此后,这种询价发售方式也被逐渐应用到了主板市场的首发上。 与以前的主板和中小板的网下发售不同,询价方式主要面向机构投资者。具体来说,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首先可以申报一个最高申购价格和最低认购数量,然后,主承销商根据有效申购情况汇总统计各类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剔除无效低价之后,将剩余有效报价区间划分为若干段,再依次逐段选取各段有效报价最高的报价作为发行价格的测算基础,以此为基础合理设置有效报价区间上限和下限,并从中选择发行价格。
3.市值配售 所谓市值配售,是指持有一定市值股票的投资者才有资格参与网上发行认购。2014年7月份,中国证监会宣布启动扩大主板新股发行试点,并推出市值配售制度,将包括中小板在内的所有主板和新三板都纳入了市值配售范围。 截至发稿为止,A股已有超过1亿股民,而上海证券交易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沪市股东账户数为1.34亿元户。据此估算,仅上海一地就有近七成的自然人股民拥有市值配售资格。 除了能降低资金成本外,市值配售还具备其他优势:一是不需要参与询价,减少操作过程的不确定性;二是中签率高,有利于长期持有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