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基金如何计算?
1.企业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经营所得为基础,乘以12%的税率缴纳; 举例(不考虑其他税费): 假设某建材厂今年销售收入为600万元,应纳税款为137.38万,则应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137.38*(7%+3%+1%)=15.41 万。
2.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的附加,以经营所得为基础,乘以1%的税率缴纳; 举例(不考虑其他税费): 假设某个体工商户今年营业收入为100万元,应纳税款为19.95万,则应缴城建税、教 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19.95*(7%+3%+1%)=3.39万元。
3.个人经营的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需要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 注意: 城建税等附加税费的计算基数的确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营业额”为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扣除下列内容: (一)扣缴税款; (二)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款; (三)销售废料收入; (四)销售回收物资款项; (五)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收托运方已付运费; (六)受托加工非应税消费品、代销商品、代售门票的收入; (七)出借包装物的租金;
第二种,纳税人发生其他经营行为(不包括应税项目)的,“营业额”为纳税人从此项经营活动取得的全部收入减除下列内容的余额: (一)税务机关代征代缴的各种税款; (二)支付给其它单位的承包费用; (三)支付给别的单位或个人的各种经费; (四)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