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生肖不是好生肖?
“十恶不赦”里的“恶”,原指“凶残狠毒、令人厌恶的行为”。后指出诸恶行。 这里我们把“恶”定义为“对他人造成损害或伤害的行为”,那么有如下几点:
一、损人不利己的恶性事件。
二、损人利己的恶性事件。
三、损人不损己的恶性事件。
四、损己利人的恶性事件。 接下来我们分别讨论四种“坏”行为:
1.损人不利己的恶性事件发生概率最低,但出现必是“大恶”。例如故意毁坏他人财产;当众殴打他人致其受伤;盗窃并烧毁他人的物品等。这种“自毁”的行为属于极端的利己主义,是不被社会接纳和认同的,也是法律所制裁的。
2.损人利己的恶性事件次之。这类事件多具有暴力性,如殴打他人至轻伤以上程度;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强行向他人出售商品且情节严重等。这些“恶”虽然是对他人造成的,但受益的是行为人自己。法律对此类行为予以追究,目的是保护无辜的第三人免受不法侵害。
3.损人不损己的恶性事件属于自损型“恶”。包括故意伤害(轻微伤);公然侮辱他人;强迫他人交易等。与上述两种类型相比,此类事件的“恶”在主观方面更弱,一般不具有报复心理,只是基于短见,为寻求刺激而做出违法行为。由于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这类“恶”往往受到谴责但不会受到法律的惩处。但需要注意的是,当“恶”的结果严重到一定程度,可能会由行政法规调整,如故意伤害(轻伤)可能承担治安行政责任,而故意伤害(重伤)则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4.损己利人的恶性事件属于德益型的“恶”。包括自杀式袭击;为了救同伴而自行购买的大型灾难救助;以及未成年人模仿网络视频自行制作有毒食品危害公众健康等。这一类“恶”的特点在于行为的目的直接指向自身,且行为结果也严重损害了行为人的利益。不过,这种行为虽以牺牲自我为目的,但并非必然导致“恶”果发生。如果行为人意志薄弱,在危难时刻未能挺身而出,那么也不会产生严重的后果。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一类的“恶”是由行为人自身的性格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