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税负重?
税收是财政分配关系的最重要形式,是政府参与社会财富分配的最根本手段。税收负担水平(实际税负)是一个经济概念,它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所缴纳的税款占国民生产总值(GNP)或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 我国的税收制度自1950年建立以来,已经历经6次改革了;而在这6次改革中,有3次大的调整是在20世纪80年代进行的。这三次大调整分别是在1984年、1985年和1988年。 在前两次调整中,主要是对税制进行重构,增加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同时适当降低税率以扩大税收收入;而在第三次调整中,则主要是在前两次调整的基上完善流转税体系,并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所得税体制。
通过多次的税制改革我国逐渐建立起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税收制度,同时也形成了现行的17%的消费税率。 由于计划经济时代大量采用定价的办法来安排生产和消费,因此不可避免地留下了很多隐性的税收,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企业和个人负担。改革开放之后,开始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去许多定价的途径逐渐被取消或者被市场化,这就使得税收负担的评估变得更加准确。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纳税意识也在不断提高,这也有助于税收征管的进行,从而更好地计算出实际的税收负担率。 从国际比较来看,我国的名义税率是偏高的,而实际税率则是偏低的。为了更加直观地表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建立一个简单模型来计算。
假定某国GDP总量为Y,税收总额为T,名义税率为r,则实际税率可以表示为: 如果我们将该国同其他国家相比较,假设其他国家GDP平均增长率(ag)大于该国GDP增长率(gr),且其他国家的名义税率同该国的名义税率相同,即r=R,那么该国实际税率就可以进一步表示为: 因为我们对各国GDP数据不可能得到,所以我们只能求解该方程的近似解。
我们假定一国有100家企业,每家企业的劳动力数量为L,每个劳动者的工资为w,企业所得税税率为t,则该企业每年的工资成本为: W= L×W 我们知道,企业支付的薪酬越高,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也就越多,由此导致的企业所得税实际上是从劳动者口袋里掏走的,因此可以把上面等式转变为: tW= T 我们假设企业每年用于缴纳所得税的资金来源于企业的折旧和税后利润,那么企业每年用于缴税的资金就为: D= (1-d) W 其中d代表的是企业用于固定资产折旧所占的份额。如果将上述公式变形,我们就可以得到:
根据上式,只要知道各种变量的数值,就可以计算出相应的实际税率。当然,上面的计算只是理想情况下的,实际上我们还要考虑税收减免等因素的影响。但是,如果我们能尽量排除这些因素的影响,那么上述计算的结果就能比较准确地反映该国的实际税率。 通过这个模型我们能够直观的看到,要降低实际的税负,要么可以降低名义税率,要么可以拉高GDP增长速度,二者必选其一。而如果我们要保持名义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减轻税负,就只能从减少税收支出方向想了,也就是说要减少政府的公共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