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企业住房公积金吗?

葛博文葛博文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军队单位有建立职工个人住房公积制度,并按时、足额缴纳;

2.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般单位缴存比例为10%,个人缴存比例为5%)。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之日起至当期月底,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按其实际参加工作时间计算。

4.在同一个公积金中心管辖范围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相同;不同地区或者不同的公积金中心管辖范围之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可以有所不同。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不得超过职工工资收入总额的20%。

《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89号 第十三条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一)机关、事业单位;

(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从事法律、会计代理等的机构。

第十五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总额的12%,单位和职工各缴存一半的金额。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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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文英和文英优质答主

军队管理的在编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按本人月平均工资乘以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计算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率现行规定为5%,由军队和职工个人各负担二分之一,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军队单位逐月扣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所有,是长期住房储金,专项用于住房消费,不得挪作他用。职工调动时,其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应随同转移到调入单位;调入单位未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其住房公积金本息暂由原管理机构继续保存,待调入单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后再作转移;转移确有困难的,可还给本人,但必须用于住房消费。

职工在本市(设区的市,下同)内的单位调动,住房公积金户随其调入的单位,不办理转移手续,原户继续保留,累计计算结息,户内余额可合并计息,但不得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最高缴存限额;职工调往本市外,或因离职、退休、伤亡、出境定居等原因需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在结清个人欠款及利息和已确认的合法住房消费金额后,应将职工住房公积金本息计付给职工。职工住房公积金原则上不得提取。对购买、建造、大修私有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下岗职工已购房屋及生活困难等情况可酌情提取,由单位核实后提出意见,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办理提取或销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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