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底分红如何处理?
从税务角度看,公司分红有两种方式:
1、直接分配红利(税后分) 股东会决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即把原来属于股东的剩余价值直接分配到股东个人的账户中去。此时,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税后分红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银行存款
2、先提取公积金(税前提) 再向股东发放现金,即先用税前资金发放红利,再用税后资金弥补亏损或再投资。此种方法可以减轻股东所得税负担,但企业支付的利息不得在税前扣除。 税前提分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公益金/备用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等 以上只是从税务角度进行考量,具体采用哪种方式更好,还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选择。 如果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良好的话,可以按税法的规定进行合理的操作;但如果企业经营出现困难,财务出现危机的时候,就要谨慎对待了!因为此时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
一、通过账面利润减少额补提盈余公积金 这种情况下,由于企业已不存在真正的可分配利润,若再以税后利润补提盈余公积,则没有实际意义。此时,应考虑是否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
二、通过账面利润增加额补提盈余公积金 对于因计算错误出现的资产类账户金额多记而形成的盈余公积,应当予以冲销,并在冲减相关资产后重新确定盈余公积的计提基础。 三、通过调高折旧、摊销额补充盈余公积金 企业可以通过合理调高固定资产的原值和累计折旧,以及无形资产的原价和累计摊销的方法来增加企业的未分配利润,进而达到增加盈余公积金的目的。 但这种方法不能随意使用,必须合理且具备合理性说明。否则就会面临被税务机关进行调整的风险。
四、用以后年度留存收益弥补当年亏损 当企业出现亏损时,如果未来年度有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可用以后年度的净利润弥补亏损,同时,未分配利润总额相应减少。弥补亏损后的余额仍可依法分配给投资者,作为投资者的投资收益。 五、以股本溢价入账部分冲减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指的是在公司增资过程中,新股东投入股份时超过面值部分所形成的额外收入,这部分收入要计入资本公积。在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是所有者权益中资本公积的项目。 而资本公积是指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或者所有权。所以,当企业出现亏损时,可以用资本公积冲减。 但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资本公积已经为零,就不能再以资本公积对冲了,这时就需要将亏损补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并按规定补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