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款记到哪个科目?
1、以公司名义借款的,且该借贷涉及经营活动的,应该通过“短期借款”以及对应的二级科目进行核算; 比如从银行借入的款项用于购买原材料等,就应该计入“短期借款--xx银行”科目,期末按照余额的比例计算利息费用并记入当期损益中(财务费用)。
2、如果以公司名义借款而该借款并不属于经营活动,则应通过“其他应付款”来进行核算。 比如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某些事项需要向个人借款,用于非经营性的消费支出,则应通过“其他应付款”进行处理。
3、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投资的,并且资金由股东以个人财产予以提供,应当作为个人的其他应收款处理。 如果投资人将借款本金和利息一并收回,则在借入款项时直接冲减相应的其他应收款;如果投资期满,则应按借款本金和相应利息的金额分别计入“投资收益”“财务费用”等科目。
4、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消费的,会计上可以不作账务处理,但应该注意及时补报相关税费。 对于个人取得的借款,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个人取得企业借款的利息收入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代为缴纳;个人取得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收入,应由金融机构开具征税证明后,到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