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上市由谁发布公告?
基金上市的公告是由公司自行发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相关规定对基金上市的条件进行了规定,但是并没有强制要求基金公司在具备相关条件后必须上市。也就是说,是否申请上市以及何时申请上市均由基金公司决定。 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拟将基金资产委托其他机构投资运作或者代为管理,需要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公告。
在基金申请上市过程中,涉及到增资(扩募)、股权转让、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按照监管的相关要求进行披露即可;而涉及重大事项变更的比如法定代表人变更、注册地址变更等也需要进行披露。
对于募集期的基金来说,主要涉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基金的名称、成立日期及登记备案情况等信息;基金的类型、规模、募集过程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信息;基金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信息等。 对于已经运营的基金来说,信息披露的内容则包括基金经营情况的各项信息,如基金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信息,基金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其他财务报表和附注信息,基金的收费信息和费用明细,以及可能导致基金亏损的重大事件等信息。
根据有关规定,基金还应当披露涉及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事项,如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披露不及时或有瑕疵等情况时,应当说明原因并及时披露更正内容;发生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事项时,应当预先披露相关信息并采取相应措施;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的情形下,除依法须保密的信息外,都应当充分、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