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孩多大嫁人?
我查了一些资料,汉代的文献里,提到女子“十五岁”出嫁的,比比皆是;而东汉时期的法律里,也明确规定了“女子十四以上未嫁而夫亡者,弃本宗,随寡嫂出入,皆杖一百,归本家。”“娶妇以十九至二十三岁为好,十五以下十七岁以上为贱。”(《后汉书·礼仪上》) 也就是说在汉朝时,女子满15岁就不算童养媳、早婚了……
不过,这里说的都是汉律规定的“良家子”的出嫁年龄。然而良家子的门槛并不低,根据汉代的史料来看,绝大多数人家的女儿恐怕都得比这低几个档次。 东汉的应劭在解释汉律的时候说:“古之婚礼,十二岁而上齿。”(《风俗通义·正失》)意思是说古时婚礼,男的得十六岁、女的得十四岁。这个说法得到了很多汉文的印证。如东汉崔寔的《四民月令》记载正月“种桑树、榆树上;娶妇,祭祀婚姻之神。”又五月“是月也,始矜尚容貌,爱敬接客,婚礼既成而未举也。”再十一月“修贡课,完典法,执簿定分,推五德,占吉凶,候律历。嫁娶之法无文,取男女四时八节起会,用仲春仲秋二气,二十五日。男十五而志广,二十而强壮;女十五而笄,结发而礼之。”
那么,是不是说汉族的正统王朝都遵守这个传统呢?也不是。唐制规定“凡女年十三以上未嫁而亡者,杖七十;既嫁而孀,不坐。”(《唐律疏议》卷九·嫁娶条)可见唐朝时候女子成年结婚的情形相当普遍。 那唐制这么宽松也是有理由的——当时人口少,国家需要鼓励生育。到宋朝以后,这一现象有了转变。宋金时期,女真人的习俗还是“女子十六岁嫁人”,进入元朝之后,这条法律才有了改变——“民妻三十岁以下者,每增一岁,罚铜一斤,过四十岁者免罪。”(《元史·刑法志》)
明朝沿袭了这个规定:“凡娶亲的,男方须五十两,女方三十两。其岁暮治酒相庆,谓之‘暖房’。若男子年未满五十而娶,女子年未满三十而嫁者,各杖六十。”(袁可立《钦定武编》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