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明信片格式怎么写?
1982年3月,全国邮政工作会议指出:“现在使用的普通明信片,应该继续发行和使用,以方便群众通信”(《邮电部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通知的请示》 )。现行邮政法也未对明信片的书写格式做具体规定。自八十年代初至今,明信片的书写形式和尺寸大小一直未变。 那么,新发布的《规范》中提及的明信片格式究竟如何书写呢? 根据《规范》第四条第七点所述,邮政编码、发件人姓名住址以及发件机关全称须连续书写在第一联正面上方;根据第五点第二项所示,邮政编码及收件人地址和收件人姓名须写在第三联正面的左上角;其他项目根据需要填写。 这里所谓的“第一联”“第三联”,其实指的是信件发出后经由邮政部门分拣处理时所依据的分捡票上的“第一联”“第三联”,由于我国邮政部门目前仍然沿用纸质分捡方式,故此区分,实际上也反映了我国邮政部门沿用多年的传统做法。只不过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和应用,现在的邮件处理已经实现了无纸化,这种方式也就不再必要了。 但《规范》同时指出,使用电子编码系统的邮政部门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自行制定相关标准。是否采用上述书写格式,以及如何执行,实际上取决于各邮政部门的决策。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规范》中所指明的信片,并不包含邮政部门所办理的各种挂号信件和业务信函。这些信件虽然也需要通过邮局传递,但在服务特性上更接近于快递,在资费收取上也相对较高,对于信件的内容也并不限制。尽管《规范》中提到的许多条款对这些信件的收寄与审查有参考价值,但对于这类信件的格式并无实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