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领结婚证可以生孩子吗?
不领结婚证也可以生孩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凡是男女双方未办理过结婚登记,未生育过子女,未收养过子女,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男女应当到民政局进行婚前检查,接受婚前教育,领取结婚证之后,进行生育。但是,如果未进行结婚登记而生育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属于超生的情形,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缴纳社会抚养费。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