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资金贷款包括哪些?
通常情况下,营运资金贷款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法人账户透支和周转限额贷款等。
流动资金贷款分为临时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三类。
临时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对客户一次性进货或者重大支付因生产经营周期延长,而临时出现的资金短缺提供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补偿企业生产经营周期中流动资金的合理需求,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周转;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资金需要,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年至3年。
法人账户透支是指农村信用社根据客户申请,核定账户透支额度,允许客户在其结算账户存款不足以支付时,在核定的透支额度内向农村信用社直接透支取得信贷资金。在法人客户申请并且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最高透支额度一般不得超过客户授信额度的20%,最长透支期限原则上为3个月。
周转限额贷款,是指在农村信用社已评定信用等级的客户,因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资金而申请农村信用社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时,农村信用社在核实其实际资金需求额度、还款能力、担保条件的前提下,予以核定和承诺保障性信用额度的一种流动资金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