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能提取几次?
1、租房自住的,可以每月提取一次,也可以每年提取两次; 2、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每月提取一次。 在上海无房的,无论是否缴纳上海社保或个税,都可以提取上海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上海拥有自有住房的,无论是否在沪缴纳社保和个税,都不允许提取上海住房公积金。 根据上海公积金政策规定,同一事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的,原则上一年只能办理两次(以申请日期计算,非办结日期)。
1.购买本市自住住房。
2.异地购买住房。
3.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自住住房。
4.建造、翻建、大修异地住房。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6.支付房租。
7.离休、退休。
8.外地户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离开上海的,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9.出境定居。 但需要注意的是,同一事项重复申请的,审核部门不予受理。比如,申请人申请住房贷款的时候,由于材料不全等原因未能获得审批的,在补齐相关材料之后,原申请日期仍算作首次申请,新的审核流程将重新计算时间。但若因贷款机构审批延误导致超出受理时限的,则由该贷款机构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