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三个月都检查什么?
孕早期(1~3个月),是胎儿器官系统分化、发育的关键时期。此期的检查项目主要包括以下这些方面: ①常规检查:测量身高、体重、血压和宫高、腹围,进行血尿常规、肝功能及生化全项、甲状腺功能等检查;②产科检查:了解子宫大小是否与停经月份相符,胎位是否正常,有无流产或早产征兆,同时注意是否有妇科肿瘤的可能,如子宫肌瘤、卵巢囊肿等;③超声检查:观察胎儿数目、宫内状态(包括胎盘位置),同时判断是否伴有妊娠并发症,如妊娠合并症、异位妊娠、先兆流产等。
如果检查发现异常,需要在医生指导下及时处理。如果是正常孕期,则需要定期复查。 整个孕早期,至少应检查2次,在妊娠16周前做一次超声检查,查看胎儿有无明显畸形。如果有必要,可以在妊娠20周再做一次超声检查。 在孕中期(4~6个月),除日常产检外,孕中期开始,准妈妈可以适当增加营养,为分娩储备能量和营养素。这个阶段,准妈妈的乳房会进一步增大,为哺育宝宝做准备。
此时胎宝宝各器官的功能已逐渐完善,胎宝宝已经开始分泌甲状腺激素了。从孕中期开始,准妈妈除了按时服用叶酸片以外,还应补充含碘食物,如海带、紫菜等,以满足胎宝宝生长发育的需要。 如果准妈妈在孕中期中途或产后发现贫血,应该及时纠正,多吃富含铁的食物,如鱼、肉、肝、蛋、黑木耳、大豆等。必要时,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铁剂。 对于有高血压、糖尿病等重大疾病的孕妇,应坚持服药,合理控制病情发展,确保自己和胎宝宝的健康。
到了孕晚期(7~9个月),除常规检查项目外,准妈妈还需要重点接受胎心监测、B超检查、血红蛋白以及微量元素测定。由于这一时期胎宝宝的脏器已经发育成熟,一旦遇到异常情况,胎宝宝可以耐受并得以纠正。但在此期间,准妈妈出现异常情况需立即去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