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控股方式有几种?
企业控制有三种形式,直接控制、间接控制和潜在控制,分别指如下: 1、直接控制是指一个企业直接拥有另一个企业的股份从而拥有对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2、间接地通过另一家上市公司去控制目标公司,通常称为“N”道连环的控制,是最常见的一种控制方式;
3、对除股权以外的其他权利进行安排而形成的潜在控制,如实际履行的经理任命权、合同签署权等。
这里要特别提及的是,对于间接控制的判断应注意结合实际因素进行考量,不能生搬硬套。尤其是对于存在多层嵌管的复杂情况时,认定是否存在间接控制并非易事,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综合判断。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间接控制的形式多种多样,但其核心均是通过其他方式实现对公司实质的控制和影响。
即便不能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权,也可以通过签订一系列协议来达成控制目的。但需注意,这些协议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否则,不仅无法达到控制的目的,甚至可能因此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一是绝对控股,如一家企业对其他方企业的持股超过50%。持股比例超过50%可以理解一家企业对另一家企业的控制力是绝对有主导性。
二是相对控股,即一家企业对其他方企业的持股不超过50%但相对高于其他方企业所持的股份。这样一家企业也是控股方,在一些事项上仍有一定的决定权,但受到另一方企业的一定制约。所以,相对控股的表述应注明在什么事项上控股。
公司绝对控股是指一家公司购买了另一家公司的51%以上的股份,这样就拥有被购买公司决策的绝对控制权,被购买的公司成为购买公司的子公司。公司相对控股是指一家公司购买了另一家公司的30%--50%的股份,这样在被购买公司的董事会中就有发言权和一定的决策权,可以影响该公司的决策,达到合并财务报表的目的。相对控股是一种松散的公司控制形式。
控股方式
控股的方式有两种:即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如果该公司(控股公司)是通过拥有其公司股票直接控制其他公司的股份,称为直接控股。
直接控股具体讲又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一家公司直接掌握另一家公司的一定比例(一般为50%以上,也有不满50%的)以上的股份,从而实际控制该公司,也称一级控股。如一家公司拥有另一公司85%的股份,就称为直接控股,它是一级控股。
第二种情况是一家公司通过它的公司掌握的公司(即孙公司)所掌握的下属公司的股份间接控制另一家公司的股份,形成双重控股关系。如一家公司拥有另一家公司的40%的股份,后者又持有某公司55%的股份。前者通过后者控制后者的公司,也即间接控制后者的55%的股份,形成双重控股关系,也称二级控股。
第三种情况类似于第二种情况,即一家公司通过掌握一家该公司(孙公司)所掌握的下属公司的股份的公司间接控制另一家公司的股份,形成多层控股关系。如一家公司拥有另一家公司的 65%的股份,后者又持有某公司的40%的股份,再者又持有某公司75%的股份,前者通过它的公司又控制了再者的75%的股份,形成第三重控股关系,也称三级控股。在实践中,还可能出现四级控股、五级控股的情况。
间接控股是指控股公司不是通过持有股票的形式控制其下属公司的股份,而是通过控股公司以固定资产、土地、管理、技术、人才等无形资产作为出资形式控制其他公司而形成的控股。
以固定资产和土地出资形成控股关系的运作方式是控股公司以固定资产或土地作为注册资本出资设立或与其他方合作设立全资子公司或参股子公司,如公司以其全部或大部分的固定资产或土地与他人合资设立子公司。
以管理、技术、人才等作为无形资产出资形成控股关系的运作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一家公司在新设立公司时以管理、技术、人才等无形资产出资,与他人设立合资公司从而形成控股关系。这种方式在实践中尚较少见。
第二种情况是公司设立时未以管理、技术、人才等无形资产出资,是由其他各方投资设立。公司设立后,其他方又将该公司的股权转让于一方,一方支付费用获得了该公司的控股权,其他方获得资金退出,形成一家公司的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