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态投资合法吗?
静态投资是传销的一种形式,通过传销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或者消费者的资格;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他发展人员再行交缴费用或者直接销售产品以实现资金回流。
第二十四条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追缴违法所得,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有关名称、标识、场所和设备,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