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人能借贷款吗?
当然不可以,无论是不是坐过牢,都不可以! 任何需要提供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收入证明、征信报告、银行流水、营业执照等申请材料,并在后续放贷过程中对抵押物进行核实的信贷业务,都直接或间接涉及国家金融安全,因此均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约束,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称《刑法》)第280条第5款明确规定: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是指非法制造、出售伪造的国家机关颁发的证件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扰乱金融市场,应当予以惩处。
根据《刑法》第280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即个人诈骗公私财物6千元以上的,属于“诈骗罪”立案追诉的标准了。而该解释第四条则明确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行为”。 也就是说,不论是否坐过牢,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就可能涉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在刑事诉讼中,需要承担退赃及罚金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