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保释金吗?
保释,是英美法系中的词汇,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认为其确实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而对其解除强制措施的一种方式。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中并无“保释”制度的设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某些特定案件涉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方式时,可以责令犯罪分子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其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这种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同时要求其必须依法接受讯问、配合调查、随传随到,如违反相关规定,则要没收保证金甚至提请批准逮捕或提起公诉的一种强制措施,与英国的保释金制度有着本质的区别。
2013年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中明确了保证金数额的确定标准和保证金的管理、使用、退还的有关规定;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进一步细化了保证金的适用规则;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对涉及犯罪的罪名和刑期作出修改后,201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关于死刑第一审案件开庭审理事项的决定》,对上述两高一部一安全部的规定作了补充,增加了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可以交保证金的内容。这些规定的出台,使司法机关对取保候审措施的使用更加有据可循,也使得保证金的制度价值得到更好的体现——通过收取保证金的方式,既可以避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于被羁押导致家庭困难等情况出现,又可以通过保证金确保其按时到案,积极配合调查。
当然,在现有的司法环境下,对于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来说,能取得取保候审待遇,一般是不需要再缴纳保证金的,因为取保候审通常适用于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决定采用取保候审措施的权力,但是是否真的适用该措施,还需要参照具体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