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操作新企业股份制?
股份制的核心是产权明晰,即股东与法人之间的权利边界和相互制约机制。在进行股份制改造时,最关键的是明确企业的财产是由谁投入形成的(股东)、股东和法人之间怎样进行约束(治理结构)两个问题。 所谓企业法人,就是对企业资本负有全部出资责任的主体。它拥有企业法人的完全权力,有权以法人身份签订合同,享有合同的权利并承担合同的义务;有权作出投资决策,决定企业资产的流向和企业的发展方向;有权选择经营管理者,决定企业经营策略,并对他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考核。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公司法人拥有完整的经营权,这种经营权来源于股东的投资。因为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资产是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基础,没有股东对法人的投资,就谈不上企业法人对财产的占有、使用和处分。可以说股东的投资形成了企业法人对财产的支配权。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赋予法人对财产的处分权呢?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着各种不确定性,有可能出现财务危机甚至是破产。为了避免这些消极的结果,就必须建立一套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其核心就是在保证股东投资权益的前提下,通过法人自主决策,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