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摩托车限号吗?
2013年7月5日凌晨两点,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与玉泉北路交叉口,一名男子骑一辆无牌无证的摩托车闯红灯与一辆轿车相撞,导致自己受伤,车辆损坏。交警到现场进行勘验时,发现摩托车的排气筒有改装的痕迹,便询问驾驶员为何改排气筒。男子称,为了“酷”一点。随后,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男子却表示,“没有那个东西....家里也没车。” 经调查取证,警方认定该男子驾驶改装机动车、无证驾驶、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最终,警方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000元,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
据警方介绍,这名摩托车驾驶员不仅将发动机改了,还把轮毂等地方进行了改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 下列车辆应当办理登记,发放机动车牌证,核发机动车行驶证,即(一)汽车型;
(二)摩托车。 而根据该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还违反了一些其他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或者交通信号灯指示,可以通行的,不得违章停放、临时停车。”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的需要,严格依法设置交通管理设施,规定驾驶和乘坐车辆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