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是算贷款的吗?
对于很多想要买房的朋友们来说,购买第一套房子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如果第一套房子选得不好的话,以后的日子可能都不会太好。可是有些人不知道首套房是算贷款的吗?今天小编要为大家讲解一下。
首套房是算贷款的吗
是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购买第一套住房是可以申请贷款的,所以首套房是算贷款的。所谓首套房贷是指:第一套经营抵押住房贷款。而第二套房贷则是以借款人家庭为考虑范围,即以家庭为单位购买的第二套经营抵押住房贷款。根据人民银行最新的信贷政策执行,“有两次贷款购房记录且均结案的,无论贷款是否还清,均计算为第二套住房”。首套房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再享受最低首付比例和最低贷款利率。
哪些情况买房也算首套房
1、以私人名义购买了住房但因某公司或个人拖欠工程款,而该住房又因诉讼被法院裁定处以拍卖、查封的情形,在工程款还清或以其他财产抵押的,该住房可纳入购实第二套商品房的范围。
2、因各种原因而尚未完成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但买家已经实际支付房款,而卖家也实际交付了住房,且有付款凭证(支票、银行汇款单等)的住房买卖前提下(见《关于商品住房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字第58号通知)。
3、经区政府确定并发布征地公告,在发布征地公告之日以前租赁住房给他人(持有效的承租租赁协议)居住,且承租人实际住所在此住房内,该住房使用权属房屋租赁者所有的(见昆规条字[2007]第11号文)。
4、根据昆住房字[2008]202号解决历史遗留房地产问题的通知精神,“经市、区、县房管部门批准上市交易,在政策准入后补差价过户的公有住房,买猪者只享受一套住房,该住房视同首套房管理”的情况。
5、根据昆房管局昆高〔2007〕80、81号规定,在2007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交易过户的“两限两结合”住房,在政策情况下补缴土
让金、契税、印花税等交易税或费后,予以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其原权益转让合同中所确认的购房套数不计入住房套数统计范围。
6、根据昆政复〔2005〕303号“关于昆山市城市居民购买第二套住房认定问题”的通知规定“城市居民第二次购房(不包括因离婚而购房),并在房改房交易补缴土地出让金后,视同首套房政策办理”。
7、根据昆建〔2006〕143“昆山市经济适用住房和管理施行办法”规定“一个家庭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后,再购买其他住房的,仍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各项规定”。
8、根据昆高〔2007〕15号“关于明确昆山市部分购房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一个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且该住房单套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或个人所购第二套住房的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或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退出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后,可暂适用第一套住房的政策”。
9、根据昆规条字〔2008〕95号文“关于住房套数的认定”规定“对2008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购房的,以《商品房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购房人已付清全部购房款或未结清债务的,可确认其首套住房;对2008年7月1日后(含7月1日)购房的,以房屋所有权证取得时间为准(或者《商品房销售合同》签订时间加付清全部购房款的时间),可确认其首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