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哪些股票退市后?
2018年 4月,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和注册制的稳步推进,A股退市制度迎来重大改革。
原来按照原证监会的《上市公司退市暂行规定》,沪深交易所仅对交易类指标出现失真的公司进行特别处理(ST),而对财务类指标出现亏损的上市公司并不强制退市;且只要满足特定条件,即使交易类和财务类指标同时出现问题,也可不予退市。
然而在新证券法及深交所修订后的退市制度中,只要出现任一退市情形即应终止上市,体现了“退得快速、退得干净”的理念。对于财务造假等其他退市情况也做出了专门规定。
目前,我国退市机制主要包括:交易类退市、财务类退市及其他类退市。其中,交易类退市包括面值退市、股价退市、财务报告退市等类型;财务类退市包括盈利困难退市、亏损退市以及财务报告严重虚假等信息披露违法退市;其他类退市包括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事项的重大违法退市等。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现有的退市机制下,对于主动退市的行为并不处罚。也就是说,即便企业因经营发展等原因决定从二级市场退市,也不会因此被追究法律责任。但违反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而应受到行政处罚的,仍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股市已退市的股票有:沧化股份、钛白股份、北生药业、秦岭电机、东方创业、辽物资B、银山科技、四川湖山、爱使股份、四川北谷、国嘉实业、宜昌交运、沪东重机、汇丽B股、大港股份、张家界、ST源药。
随着退市制度的完善,未来A股将增加交易类指标退市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同时将完善财务类和规范类指标。未来壳股炒作将得到有效遏制,部分垃圾股或将直接面临退市摘牌风险,投资者需注意规避风险,避免踩雷。
A股退市制度的发展历程
1、2001年,PT水仙和PT农商社成为我国A股市场正式实施退市制度后的第一批退市股,退市制度正式确立。
2、2003年,ST水仙成为第一只强制退市股,其因未按时披露2001年年度报告,并连续三年亏损被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
3、2005年,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场公司监管的临时规定(施行)》,确立了主动退市制度。
4、2012年,ST明诚成为第一只因连续三年亏损被暂停上市后无法扭亏而退市的股票。其2009、2010、2011三年出现连续亏损,于2012年被实施终止上市。
5、2014年,*ST炎黄和*ST创智成为我国A股市场首批非暂停上市直接被终止上市的股票,其因未按时披露年报被终止上市。
6、2016年,博元投资成为首家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终止上市的公司。
7、2018年出台的史上最严退市制度——《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新增了“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行为或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从此注册制改革下A股退市常态时代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