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哪些股票退市后?
2018年 4月,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和注册制的稳步推进,A股退市制度迎来重大改革。
原来按照原证监会的《上市公司退市暂行规定》,沪深交易所仅对交易类指标出现失真的公司进行特别处理(ST),而对财务类指标出现亏损的上市公司并不强制退市;且只要满足特定条件,即使交易类和财务类指标同时出现问题,也可不予退市。
然而在新证券法及深交所修订后的退市制度中,只要出现任一退市情形即应终止上市,体现了“退得快速、退得干净”的理念。对于财务造假等其他退市情况也做出了专门规定。
目前,我国退市机制主要包括:交易类退市、财务类退市及其他类退市。其中,交易类退市包括面值退市、股价退市、财务报告退市等类型;财务类退市包括盈利困难退市、亏损退市以及财务报告严重虚假等信息披露违法退市;其他类退市包括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事项的重大违法退市等。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现有的退市机制下,对于主动退市的行为并不处罚。也就是说,即便企业因经营发展等原因决定从二级市场退市,也不会因此被追究法律责任。但违反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而应受到行政处罚的,仍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