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劣后份额是什么?
我理解的是优先/劣后这个概念是从偿付能力监管角度提出的,即把对投资者的赔(偿)償能力区分为两个部分——优先(指第一顺序的债权人)和劣后(第二顺序的债权人)。 因此这里所说的“优先”并不是指收益分配上的优先,而是指在发生违约时获得赔偿的顺序优先。
从这一角度看,虽然货币基金通常都是按先支付费用再分红的原则运作,但在发生违约时,其债权人的地位却是劣后的(因为交易对手发生财务危机)。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只要基金在正常运作并遵循上述原则,其风险其实是一样的。 但问题在于,如果基金公司真的出现兑付问题时,它首先会进行资产处置(比如转让债券换取流动性),当这些操作都无效时,才会申请破产。 在这一过程中,投资者(股东、债权人)根据其对基金公司的投资比例享有相应比例的破产清算权益,这种基于投资关系而产生的顺序不同的权利就是所谓的优先/劣后。 所以归根结底,基金还是可能亏钱的——当基金公司面临清算时,其亏损额会按你的投资比例分配给你;但如果基金公司一直不清算,那么你的本金只会减少而不增加。 这其实和我们平时生活中遇到的很多问题是一致的。比如说信用卡透支消费,你透支了20万,银行实际上只给了你8万的可用额度,但你每月只还了2000,那么半年后就多还了1.2万元;但如果你每月还5000,则三年之后就可以全部还完而不用额外还款。这就是因为银行在你还不足额的情况下把你多欠的钱计入下月账单增加了你的还款压力(相当于基金在公司清盘前提前收取了你的损失),而你每个月都比上个月多出10元的滞纳金也是同样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