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律历志》引《尚书序》:“尧典羲和,四岳十二士,掌四序之节,四时之候,日、月、星辰之行,奉承天命,以授民时,犹土相物,秉德不同。” 《礼记·祭法》:“凡祭,土主先布。”郑玄注:“主,谓后稷也。稷,五谷之长也,故尊而先布位焉;其馀各依方而立。”孙毓按:此明言后稷为社主。
《汉书·律历志》引《尚书序》:“尧典羲和,四岳十二士,掌四序之节,四时之候,日、月、星辰之行,奉承天命,以授民时,犹土相物,秉德不同。” 《礼记·祭法》:“凡祭,土主先布。”郑玄注:“主,谓后稷也。稷,五谷之长也,故尊而先布位焉;其馀各依方而立。”孙毓按:此明言后稷为社主。